职能:履行学校党的建设的指导、组织、管理、监督、协调职能,牵头全校基层党建工作,负责党的组织建设、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、干部教育培训与监督管理、党员发展与教育管理、机构编制与管理、党校的日常管理和培训等工作。
主要职责:
(1)根据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以及中央、省委关于党的 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决议、决定,认真调查研究有关党的建设工作情况,提出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并贯彻执行。
(2)建立健全党建和干部工作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。指导各基层党组织的制度建设工作。
(3)负责学校基层组织建设工作,规范和提升学校基础党务工作质量和水平;负责党建品牌建设工作,组织开展党建“双创”,指导实施“ 一支部一特色”品牌创建;负责落实“ 党建带团(群)建” 工作。
(4)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工作。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学校领导 班子建设工作;在学校党委领导下,做好中层干部的选、育、管、 用工作,负责各单位(部门)领导班子和干部的 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。
(5)负责干部监督和教育培训工作。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,服务干部成长发展。负责办理特岗人员因私出国境的报批手续,干部在社会团体、企业兼职的请示、报备和审批工作。
(6)会同人事部门做好机构设置、干部编制的核定和管理工作。
(7)协调有关部门,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做好干部退休工作。
(8)牵头负责全校师生党员的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。、
(9)做好党内统计工作,负责做好党费的收缴、管理和使用,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等常党务工作。
(10)受理干部、党员的申诉,做好来信、来访接待工作。
(11)承担党员、干部、人才有关的政审工作。
(12)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。
(13)负责党校日常组织管理工作,制定党校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制定和实施党校教学计划,组织实施党校学期工作 计划和各类培训班计划。
(14)完成上级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